进入夏季以来,随着高温天气持续攀升,臭氧污染也在悄无声息地抬头,很多地方都遭遇臭氧污染袭击,臭氧污染日益显现。2020年,全国337个城市臭氧最大8小时浓度第90百分位数的平均值为138微克/立方米,比2015年上升了12.6%;337个城市中,臭氧浓度超标城市的数量从2015年的19个增加到了2020年的56个。臭氧污染已成为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又一大因素。
高浓度的PM2.5会抑制臭氧污染,当PM2.5浓度下降时,臭氧污染则会逐渐抬头。但PM2.5和臭氧又是“同根同源”,两者拥有共同的来源——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因此只有强化协同控制才能在降低PM2.5浓度的同时,降低臭氧污染影响。
“十四五”规划提出:“坚持源头防治、综合施策,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加强城市大气质量达标管理,推进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协同控制,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浓度下降10%,有效遏制O3浓度增长趋势,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 PM2.5、臭氧浓度与优良天数具有很强的关联性。这就需要把PM2.5平均浓度、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和重污染天数共同作为“十四五”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在产业结构调整上,严格落实负面清单准入要求,优化产业发展布局,推进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持续推进含VOCs原辅材料和相关产品的源头替代,推进产业、产品转型升级。在能源结构优化上,推动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推进钢铁、石化、建材等行业绿色化改造。在交通运输结构调整上,围绕 “路”,加快大宗货物和中长途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同时构筑城市绿色出行体系,提升绿色交通分担率。推动城市公交和物流配送车辆电动化,大力推广新能源车船,加快老旧车淘汰。在防控措施上不断加强协同。
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还应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上加强协同。要精确锁定治污的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污染因子、重点行业,实现“靶向治疗”。遵循科学规律,制定符合实际的治理规划。深入开展污染源解析、污染清单编制等,根据复合污染对前体物减排的敏感性差异,因地制宜确定协同防控重点和路线图、施工图,实施涉VOCs工业园区、企业集群治理和重点企业“一厂一方案”深度治理。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理、依法保护,通过法律的武器治理环境污染,用法治的力量保护生态环境。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建立“吹哨报到”机制,实行问题发“点球”督办,共同维护“大环保”工作格局。
同时,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和排放清单动态管理,依托科技手段,应用数智环境系统,加强环境数据整合,服务大气调度、科研、应急。加大VOCs电子围栏、走航观测、雷达扫描、电力监控等成熟科技手段推广运用。健全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和信息披露等机制,不断提升执法监管效能。(◆张厚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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