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决策部署,按照《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服务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的意见》总体部署,省生态环境厅针对复工企业废气治理设施开机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注意事项,组织编制了《浙江省复工企业废气治理设施开机指导手册》(以下简称《指导手册》),以期为企业有序可控复工、全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技术保障。
废气治理设施包括废气收集系统和废气处理系统,是企业生产的配套设施,但长时间停运或运行负荷波动较大时,易发生收集不到位、管道或设备堵塞、系统运行不正常等问题,导致无组织排放控制异常或废气超标排放。
《指导手册》介绍了当前我省重点领域(包括锅炉、工业炉窑、挥发性有机物、其他颗粒物及其他无机废气)的典型废气处理工艺,明确了疫情期间的日常联防联控措施,并对通风及废气治理提出了相关防疫措施,再结合企业特点对开机前检查要点、启动运行、运行负荷及关键参数调整等方面进行了规范指导,也提出了“核实各废气收集点位风压是否平衡,避免不同点位互相串风”“涉及消纳生活污水的市政公用设施、企业自备废水站等产生的废气,如废气处理工艺中无氧化消毒过程,建议增加相应化学氧化或紫外光照射单元”等方面减少疫情风险的建议。
《指导手册》针对复工企业因废气治理设施重新开启或负荷波动过大而导致的无组织排放控制异常、单体设备运行异常、废气超标排放等情况进行了梳理,结合常见的异常现象分析相关原因,提出相应的处理措施;梳理了废气治理设施在日常安全防护、维护保养、台账记录方面的注意事项,以规范指导我省复工企业废气治理设施高效稳定运行。
《浙江省复工企业废气治理设施开机指导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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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大气处
编辑 | 王雯 审核 | 杨贡江 签发 | 晏利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