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生挥发性有机废气的企业,污染防治不到位;偷排废气;无证排污;未自行监测等环境违法行为最高罚多少?
1. 未批先建:最高罚总投资额的5%
2. 未验先投或验收弄虚作假:最高罚200万
3. 无证排放、超标排放、伪造监测数据:最高罚100万
4. 偷排废气:最高罚100万
5. 产生挥发性有机废气的企业,污染防治不到位:最高罚20万
6. 无证排污:最高罚100万
7. 私设暗管排污:最高罚100万
8. 违法处置、倾倒、贮存危险废物等:最高罚处置费用五倍的罚款
9. 未自行监测,未保存原始检测记录,在线监控未安装、未联网、未正常运行的:最高罚20万
10. 在禁燃区燃用高污染燃料:最高罚20万
01 未批先建
最高罚款总投资额5%的罚款
02 未验先投或验收弄虚作假
最高罚款200万元
03 无证排放、超标排放、
伪造监测数据
最高罚款100万元!
04 偷排废气
最高罚款100万元
05 产生挥发性有机废气的企业,
污染防治不到位
最高罚款20万元
06 无证排污
最高罚款100万元
07 私设暗管排污
最高罚款100万元
08 违法处置、倾倒、贮存危险废物等
最高处罚处置费用五倍的罚款
09 未自行监测,未保存原始检测记录,
在线监控未安装、未联网、未正常运行的
最高罚款20万元
10 在禁燃区燃用高污染燃料
最高罚款20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在禁燃区内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或者未按照规定停止燃用高污染燃料,或者在城市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地区新建、扩建分散燃煤供热锅炉,或者未按照规定拆除已建成的不能达标排放的燃煤供热锅炉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没收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组织拆除燃煤供热锅炉,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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